异地就医办理转诊手续需要什么_办理异地转诊需具备三个条件_办理异地转诊需要什么

医保患者如何办理转诊手续?转诊患者如何结算

1.转诊转院备案由参保患者或近亲属向具备转院备案资格的医院科室主任医师提出申请,医院主任医师提出转诊意见,到医院医保科备案,备案到统筹地区。转诊患者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并填写《转诊备案表》。

2.已办理转诊备案的患者,持社会保障卡到转诊医院办理入院手续,出院后可直接结算。

3.实现异地转诊“一次备案、半年有效”。对于异地转诊转院复查治疗同一疾病的参保人员,在院端办理转诊备案后,半年内可在首次备案的就医地多次就医。

对急诊有什么规定?

患者在异地突发急危重病,符合急诊就医条件需住院治疗的,可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到参保地具有转诊资格的医疗机构,上传急诊就医证明,建立应急备案机制,出院后可直接结算。如不能及时联网结算的,出院后,持住院病历、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清单、诊断书、建设银行卡(存折)或工商银行卡(存折)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指定医疗机构办理审核结算手续。

异地备案的人员报销需要什么手续?

参保患者因一些特殊原因联网不成功,不能在异地直接结算的,出院后,持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清单、诊断书(急诊诊断证明)、本人建设银行卡(存折)或工商银行卡(存折)、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办理转诊手续的医院结算。

异地安置人员如果需要到上一级医院住院,如何办理?

如果在异地定点医院治疗不了,需要转到上一级医院的,可以在安置地办理转院手续(按当地医保转院手续办理)。

异地安置人员是否必须回到本地才能报销所发生的医药费?

不需要,办理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时,可直接在异地就医结算。如因没有社会保障卡或者联网不成功等一些特殊原因,需持报销材料回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为什么要办理异地安置?

在外地居住的医保患者,只有办理了异地居住备案信息,才能实现在异地医疗机构住院直接结算。

如何办理异地安置手续?

1.窗口办理:持异地居住证、社会保障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填写《异地就医备案信息表》,由工作人员在金保网进行业务处理后,即可在异地住院直接结算。

2.电话微信办理:通过电话、微信,提供身份证号、社会保障卡号信息网上录入,补交相关材料进行资质查看,填写《异地就医备案信息表》,即可在异地住院直接结算。

3.三类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要件。异地安置和异地居住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提供居住证明、备案表;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提供工作证明、备案表。

4.两类人员承诺备案要件。异地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时,无法提供备案要件时,允许承诺备案,签订承诺书,再补充证明材料。两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承诺备案,只需填写《承诺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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