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工作安排,拟开展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3年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20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正常办理结题。

2.2018年、2019年立项的且因客观原因办理过延期的项目(单位需出具相关材料),达到结题条件的此次也可办理结题。

二、结题程序

1.请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结题有关工作。2024年起,请各单位于每年9月底前按要求主动报送结题材料,省教育厅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2.请各单位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科技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提出明确的结题审核意见,确保结题质量。

3.项目结题材料实行归口汇总报送: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负责汇总报送本校结题项目材料;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汇总报送所辖中职学校结题项目材料等。我厅不接受个人申报结题。

4.我厅将开展项目结题抽查工作,对结题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科研项目立项和对学校科研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结题报告标题怎么写_结题报告体例_项目结题报告书怎么写

1.单位公函(盖章PDF版),每个单位1份,内容应包括项目结题情况、结题审核意见等;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3年结题汇总表》(附件1)(EXCEL电子版和盖章PDF版),每个单位1份;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盖章PDF版),每个项目1份;

4.佐证材料(PDF扫描版),每个项目1份。

(二)报送要求

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其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按照“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三)报送时限

所有材料不再报送纸质版,电子版(非涉密)材料请于11月9日前发送至,邮件标题命名为“**(单位名称)2023年中青年项目结题材料”。

联系人:李小明、林希彦,电话: VX:-、。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邮编:。

附件: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3年结题汇总表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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